1.0.1 为提高房屋渗漏修缮工程技术水平,保证修缮质量,有效地治理房屋渗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屋面、墙体、厕浴间及地下室渗漏修缮工程。
1.0.3 治理房屋渗漏的修缮措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选用防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进场材料应有试验报告,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1.0.5 房屋渗漏修缮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屋面渗漏修缮工程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和刚性防水屋面渗漏修缮工程。
2.1.2 屋面渗漏修缮工程应根据房屋防水等级、使用要求、渗漏现象及部位,查清渗漏原因,找准漏点,制定修缮方案。
2.1.3 渗漏修缮工程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3.1 清除基层酥松、起砂及凸起物,表面平整、牢固、密实,基层干燥。
2.1.3.2 基层与伸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变形缝、天窗壁、烟囱、管道等)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檐口、天沟、水落口等),均应做成圆弧。内排水的水落口周围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呈凹坑。
2.1.3.3 刚性防水屋面结构层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板端应修整、清理,应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灌缝,缝内设置背衬材料并嵌填密封材料进行密封处理。
2.1.4 修缮屋面保温层宜采用自然晾晒或加热烘烤干燥。原保温层需铲除重做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平整、干燥。铺设保温层应平整,留出排水坡度。
2.1.5 选用的防水材料,其材性应与原防水层相容,耐用年限应相匹配,可采用多种防水材料复合使用。
2.1.6 雨期修缮施工应做好防雨遮盖和排水措施,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1.7 修缮工程施工应严格按工艺程序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2卷材防水屋面
2.2.1 卷材屋面渗漏修缮施工,应先检查并确定防水层平面、立面卷材面产生的·裂缝、空鼓、流淌、翘边、龟裂、断离、张口及破损的范围;检查并找准檐口、天沟、女儿墙、屋脊、水落口、变形缝、阴阳角(转角)、伸出屋面管道
2.2.2 选用材料应依据屋面防水设防要求、建筑结构特点、渗漏部位及施工条件,宜按附录A的要求采用相适应的、具有良好材质的材料。
2.2.3 修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完好及已完成部位防水层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损伤防水层。
2.2.4 卷材防水层开裂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1 有规则裂缝,宜在缝内嵌填密封材料,缝上单边点粘宽度不应小于100mm卷材隔离层,面层应用宽度大于300mm卷材铺贴覆盖,其与原防水层有效粘结宽度不应小于100mm。嵌填密封材料前,应先清除缝内杂物及裂缝两侧面层浮灰,并喷、涂基层处理剂。
采用密封材料维修裂缝,应清除裂缝宽50mm范围卷材,沿缝剔成宽20~40mm,深为宽度的0.5~0.7倍的缝槽,清理干净后喷、涂基层处理剂并设置背衬材料,缝内嵌填密封材料且超出缝两侧不应小于30mm,高出屋面不应小于3mm,表面应呈弧形。
采用防水涂料维修裂缝,应沿裂缝清理面层浮灰、杂物,铺设两层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m,宜在裂缝与防水层之间设置宽度为100mm隔离层,接缝处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2.2.4.2 无规则裂缝,宜沿裂缝铺贴宽度不应小于250mm卷材或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维修前,应将裂缝处面层浮灰和杂物清除干净,满粘满涂,贴实封严。
2.2.5 卷材防水层起鼓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5.1 直径小于或等于300nm的鼓泡维修,可采用割破鼓泡或钻眼的方法,排出泡内气体,使卷材复平。在鼓泡范围面层上部铺贴一层卷材或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其外露边缘应封严。
2.2.5.2 直径在30mm以上的鼓泡维修,可按斜十字形将鼓泡切割,翻开凉干,清除原有胶粘材料,将切割翻开部分的防水层卷材重新分片按屋面流水方向粘贴,并在面上增铺贴一层卷材(其边长应比开刀范围大 100mm),将切割翻开部分卷材的上片压贴,粘牢封严。
如采取割除起鼓部位卷材重新铺贴卷材时,应分片与周边搭接密实,并在面上增铺贴一层卷材(大于割除范围四边100mm),粘牢贴实。
2.2.6 防水层流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6.1 防水层出现大面积的折皱、卷材拉开脱空、搭接错动,应将折皱、脱空卷材切除,修整找平层,用耐热性相适应的卷材维修。卷材铺贴宜垂直屋脊,避免卷材短边搭接。
2.2.6.2 卷材脱空、耸肩部位,应切开脱空卷材,清除原有胶粘材料及杂物、将切开的下部卷材重新粘贴,增铺一层卷材压盖下部卷材,将上部卷材覆盖,与新铺卷材搭接不应小于150mm,压实封严。
2.2.6.3 卷材折皱、成团部位,应切除折皱、成团卷材,清除原有胶粘材料及基层污物。应用卷材重新铺贴并压人原防水层卷材150mm,搭接处应压实封严。
2.2.7 防水层出现龟裂、收缩、腐烂、发脆等现象,应铲除破损部分卷材,、清理面层后,用卷材补贴治理。卷材搭接外露边缘应用胶粘剂或密封材料抹成斜面,压实封严。
2.2.8 天沟、檐沟、泛水部位卷材开裂维修,应清除破损卷材及胶结材料,在裂缝内嵌填密封材料,缝上铺设卷材附加层或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附加层,面层贴盖的卷材应封严。
2.2.9 女儿墙、山墙等高出屋面结构与屋面基层的连接处卷材开裂,应将裂缝处清理干净,缝内嵌填密封材料,上面铺贴卷材或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并压人立面卷材下面,封严搭接缝。
2.2.9.1 砖墙泛水处收头卷材张口、脱落,应清除原有胶粘材料及密封材料,重新贴实卷材,卷材收头压人凹槽内固定,上部覆盖一层卷材并将卷材收头压人凹糟内固定密封。
压顶砂浆开裂、剥落,应剔除后铺设1:2.5水泥砂浆或C20细石混凝土,重做防水处理;
采用预制混凝土压顶时,应将收头卷材铺设在压顶下,并做好防水处理。
2.2.9.2 混凝土墙体泛水处收头卷材张口、脱落,应将卷材收头端部裁齐,用压条钉压固定,密封材料封严。
2.2.10 水落口防水构造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0.1 水落口上部墙体卷材收头处张口、脱落,应按本规程第2.2.9.2款规定处理。
2.2.10.2 水落口与基层接触处出现渗漏,应将接触处凹槽清除干净,重新嵌填密封材料,上面增铺一层卷材或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将原防水层卷材覆盖封严。
2.2.11 伸出屋面管道根部渗漏,应将管道周围的卷材、胶粘材料及密封材料清除干净,管道与找平层间剔成凹槽并修整找平层。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增设附加层,用面层卷材覆盖。
卷材收头应用金属箍箍紧或缠麻封固,并用密封材料或胶粘剂封严。
2.2.12 屋面大面积渗漏,防水层丧失防水功能进行翻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2.1 防水层大面积老化、破损,应全部铲除,修整找平层及保温层。找平层应平整、牢固,找出泛水坡度,表面应无起砂、脱皮及裂缝等现象。
2.2.12.2 防水层大面积老化、局部破损,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宜保留原防水层,增做面层防水层。
防水层卷材破损部分应铲除,清理面层,必要时应用水冲刷干净,局部修补、增强处理后,铺设面层防水层,其卷材铺贴应符合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2.3 涂膜防水屋面
2.3.1.1 暴露式防水层应检查平面、立面、阴阳角及收头部位涂膜的剥离、开裂、起鼓、老化及积水现象;
2.3.1.2 有保护层的防水层应检查保护层开裂、分格缝嵌填材料剥离、断裂现象;
2.3.1.3 女儿墙压顶部位应检查压顶部位开裂、脱落及缺损等现象;
2.3.1.4 水落口及天沟、檐沟应检查该部位破损、封堵、排水不畅等现象。
2.3.2 涂膜防水层局部裂缝、空鼓、脱落等引起渗漏,应进行局部渗漏维修。涂膜防水层大面积老化、损坏、严重渗漏,应进行翻修。
2.3.3 涂膜防水材料选用应根据气温条件、屋面坡度、使用条件及渗漏部位,采用不同材性的防水涂料。
2.3.4 涂膜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3.4.1 涂膜防水层的最小厚度:沥青基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8mm;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3mm;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mm。
2.3.4.2 涂膜施工,两遍涂层相隔时间,应达到实干为准。
2.3.4.3 雨天、雪天严禁施工,五级风以上不得施工。沥青基防水涂膜在气温低于5ºC或高于35ºC时不宜施工。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和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环境气温宜为:溶剂型涂料一5~35ºC;水乳型涂料5~35ºC。
2.3.4.4 涂膜防水层维修或翻修时,应先做涂膜附加层,附加层宜加铺胎体增强材料。
2.3.5 防水层规则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5.1 清除裂缝部位的防水涂膜,应将裂缝剔凿扩宽,清理干净,用密封材料嵌填,干燥后,缝上干铺或单边点粘宽度为200mm-300mm的隔离层。
2.3.5.2 面层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其与原防水层有效粘结宽度 不应小于100mm。涂料涂刷应均匀,不得露胎,新旧防水层搭接应严密。
2.3.6 防水层无规则裂缝维修,应铲除损坏的涂膜防水层,清除裂缝周围浮灰及杂物,沿裂缝涂刷基层处理剂,待其干燥后,铺设涂膜防水层。防水涂膜应由两层以上涂层组成。新铺设的防水层应与原防水层粘结牢固并封严。
2.3.7 防水层起鼓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7.1 将起鼓部位的防水层,用刀呈斜十字切割,排出泡内气体,翻开切割的防水层,清除杂物并晾干。将切割翻开部分的防水层重新粘贴牢固,上面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周边应大于原防水层切割部位,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外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2.3.7.2 防水层已起鼓、老化、腐烂,应铲除防水层并修整或重做找平层。水泥砂浆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再做防水层。
2.3.8 防水层老化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8.1 将剥落、露胎、腐烂、严重失油部分的涂膜防水层清除干净,修整或重做找平层。
2.3.8.2 重做带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新旧防水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外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2.3.9 屋面泛水部位渗漏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9.1 清理泛水部位的涂膜防水层,面层应干燥、洁净。
2.3.9.2 泛水部位应增设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涂膜防水层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3.10 天沟、水落口维修,应清理防水层及基层,天沟应无积水且干燥,水落口杯应与基层锚固。施工时先做水落口的增强附加层,其直径应比水落口大100mm,铺设涂膜防水层应加铺胎体增强材料。
2.3.11 涂膜防水层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1.1 保留原防水层时,应将其起鼓、腐烂、开裂及剥落部位防水涂膜清除。局部维修后,铺设涂膜防水面层,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2.3.11.2 全部铲除原防水层时,应修整或重做找平层,水泥砂浆找平层应顺坡抹平压光,面层牢固。铺设涂膜防水面层,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对天沟、水落口、泛水等节点部位,应先做处理,其做法应符合本规程第2.3.9条及第2.3.10。
屋面板缝中灌细石混凝上应密实,设置背衬材料后,嵌填密封材料并封闭严密;
抹找平层时,分格缝应与板缝对齐、均匀顺直,缝内设置背衬材料后嵌填密封材料。
涂层施工时,板端缝部位应空铺附加层,每边距板边缘不得小于100mm。
2.4 刚性防水屋面
2.4.1 修缮前应对屋面渗漏进行查勘,确定渗漏部位及渗漏原因。查找裂缝宜用浇水法检查。
2.4.2 刚性防水层裂缝及节点部位渗漏修缮宜采用密封材料、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亦可采用掺无机材料或有机材料外加剂的刚性防水材料。
2.4.3 防水层裂缝维修,宜针对不同部位的裂缝变异状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4.3.1 采用涂膜防水层贴缝维修,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或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涂膜防水层宜加铺胎体增强材料,贴缝防水层宽度不应小于350mm,其厚度为: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不应小于3mm;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不应小于2mm。沿缝设置宽度不应小于100mm的隔离层,贴缝防水涂料周边与防水层混凝土的有效粘结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2.4.3.2 采用防水卷材贴缝维修,应将高出板面的原有板缝嵌缝材料及板缝两侧板面的浮灰或杂物清理干净。
铺贴卷材宽度不应小于300mm,沿缝设置宽度不应小于100mm隔离层,面层贴缝卷材周边与防水层混凝土有效粘结宽度应大于100mm,卷材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卷材粘贴应严实密封。
2.4.3.3 采用密封材料嵌缝维修,缝宽应剔凿调整为20~40mm,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嵌缝前应先清除裂缝中嵌填材料及缝两侧表面的浮灰、杂物,喷、涂基层处理剂,
干燥后,缝槽底部设置背衬材料,上部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覆盖宽度应超出板缝两边不得小于30mm并略高出缝口,与缝壁粘牢封严。
2.4.4 分格缝维修应符合本规程第2.4.3.3款的规定。
采用密封材料嵌缝时,缝槽底部应先设置背衬材料。密封材料覆盖宽度应超出分格缝每边50mm以上。
采用卷材或涂膜保护层贴缝时、应清除高出分格缝的密封材料。面层贴缝卷材或涂膜保护层应与板面贴牢封严。
2.4.5.1 有翻口泛水部位的维修应用密封材料嵌缝,在泛水处铺设与嵌缝密封材料项相容的带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附加层。密封材料嵌缝应符合本规程第2.4.3.3款的规定,涂膜附加层的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2.4.3.1款的规定。
2.4.5.2 无翻口泛水渗漏的维修应用密封材料嵌缝,在泛水处铺设与嵌缝密封材料相容的卷材或带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附加层。密封材料嵌缝应符合本规程第2.4.3.3款的规定。
当泛水处采用卷材附加层时,卷材粘贴后,应将卷材上端用经防锈处理的薄钢板固定在墙内预埋木砖上,薄钢板与墙之间的缝隙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并将钉帽盖没。当原墙内无预埋木砖时,应钻出直径未12mm,深度为60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孔,内埋防腐木砖,将卷材上端和压缝薄钢板用钉固定在墙内木砖上,铺贴卷材附加层应符合本规程第2.4.l3.2。
当泛水处采用涂膜附加层时,涂膜附加层上端外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固,涂膜的厚度应符合本规程2.4.3.1款的规定。
2.4.6 刚性防水层与天沟、檐沟及伸出屋面管道交接处渗漏的维修,均应在裂缝处按本规程第2.4.3.3款的规定用密封材料嵌缝,面层涂膜附加层的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2.4.3.1款的规定。
2.4.7 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局部损坏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4.7.1 混凝土防水层表面风化、起砂及酥松、起壳等损坏部分应凿除,表面凿毛并清理干净。
2.4.7.2 浇水湿润基层,涂刷基层处理剂后,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等分层抹平压实至原混凝土防水层标高。
2.4.8 刚性防水屋面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2.4.8.1 当屋面结构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时,宜采用在原防水层上增设一道刚性防水层的方法进行屋面翻修。翻修时应先清除原防水层表面损坏部分,按本规程的有关嫉对渗漏的节点等部位进行维修后,再新增设一道刚性防水层,刚性防水材料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做法应符合国家«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2.4.8.2 再原刚性防水层上增设柔性防水层进行翻修时,应先清除原防水层表面损坏部分,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渗漏的节点等部位进行维修后,再铺设柔性防水层,其做法应符合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2.4.8.3 原刚性防水层全部铲除重做刚性防水层时,应将屋面基层清理干净,并宜在屋面预制板缝等屋页节点及裂缝部位按本规程第2.4.3、第2.4.4、第2.4.5和第2.4.6条的规定进行防水处理后,再按国家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重做刚性防水层。
2.5 质量裹求
2.5.2 天沟、檐沟、水落口等防水层构造治理措施应合理,封固严密,无翘边、空鼓、折皱,排水畅通。
2.5.3 泛水处裂缝应用密封材料嵌缝封严,并做好增强处理。
2.5.4 选用材料应与原防水层相容,与基层应结合牢固。
2.5.5 卷材的铺贴应顺屋面流水方向,卷材的搭接顺序应符合规范要求,接缝严密,无折皱、翘边、空鼓,卷材收头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封严。
2.5.6 涂膜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涂料应浸透胎体,涂膜防水犀覆盖完全,表面平整,无流淌、堆积、皱皮、鼓泡、露胎现象,防水层收头应贴牢封严。
2.5.7 刚性防水层与伸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密封处理应密实,粘结牢固;防水层表面及接缝处应抹平压光,无裂缝、起壳、起砂。
2.5.8 铺设保护层应与屋面原保护层一致,覆盖均匀;粘结牢固,多余保护层材料应清除。3 墙体渗漏修缮工程 3.1 一般规定
3.1.1 本章适用于砖砌体和混凝土墙体渗漏的修缮工程。
3.1.2 修缮前应对渗漏墙体的墙面、外粉刷分格缝、门窗框周围、窗台、穿墙管道根部、阳台和雨篷与墙体的连接处、变形缝等渗漏部位进行现场查勘。宜采取雨天观察和对墙体淋水等检查方法,确定渗漏部位,查明渗漏原因,制定修缮方案。
3.1.3 因房屋结构损坏造成的墙体渗漏,应先加固修补结构,再进行修缮施工。
3.1.4 渗漏修缮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3.1.4.1 外墙渗漏修缮选用材料的色泽、外观应与原房屋的外墙粉刷装饰材料基本一致,不得因修缮造成外墙面污染和影响房屋观瞻。
3.1.4.2 嵌缝材料宜选用粘结强度高、延伸率大、下垂值低和耐久性好的冷施工密封材。
3.1.4.3 抹面材料宜选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掺防水剂的水泥砂浆。
3.1.4.4 防水涂料宜选用粘结性好、憎水性强和耐久性好的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3.2 砖砌墙体
3.2.1 外墙面裂缝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维修前应对墙面的粉刷装饰层进行检查、修补和清理。墙面粉刷装饰层起壳、剥落和酥松等部分应凿除重新修补,墙面修补、清理后应坚实、平整、无浮渣、积垢和油渍。
3.2.1.2 小于0.5mm裂缝,可直接在外墙面喷涂无色或与墙面相似色的防水剂或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二遍,其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mm。
3.2.1.3 大于0· 5mm、且小于3mm裂缝,应清除内浮灰、杂物,嵌填无色或与外墙面相似色密封材料后,喷涂二遍防水剂。
3.2.1.4 大于3mm裂缝,宜凿缝处理,缝内的浮渣和灰尘等杂物应清除干净。分层嵌填密封材料,将缝密封严实后,面上喷涂二遍防水剂。
3.2.2 墙体变形缝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 原采用弹性材料嵌填的变形缝,应清除缝内已失效的嵌缝材料及浮尘、杂物,缝壁干燥后设置背衬材料,分层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与缝壁应粘牢封严。
3.2.2.2 原采用金属折板盖缝的变形缝,应更换已锈蚀损坏的金属折板,折板应顺水流方向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0mm。金属折板应做好防锈处理后锚固在砖墙上,螺钉眼宜用与金属折板颜色相近的密封材料嵌填、密封。
3.2.3 外粉刷分格缝渗漏维修,应清除缝内的浮灰、杂物,满涂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嵌填密封材料。密封材料与缝壁应粘牢封严,表面刮平。
3.2.4 穿墙管道根部渗漏维修,应用C20细石混凝土或1:2水泥砂浆固定穿墙管的位置,穿墙管与外墙面交接处应设置背衬材料,分层嵌填密封材料。
3.2.5 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缝隙渗漏维修,应沿缝隙凿缝并用密封材料嵌缝,在窗框周围的外墙面上喷涂二遍防水剂。
3.2.6 阳台、雨篷根部墙体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6.1 阳台、雨篷倒泛水,应在结构允许条件下,可凿除原有找平层,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重做找平层调整排水坡度。
3.2.6.2 阳台、雨篷的滴水线(滴水槽)损坏,应重做或修补,其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3.2.6.3 阳台、雨篷与墙面交接处裂缝渗漏,应在板与墙连接处沿上、下板面及侧立面的墙上剔凿成20mm*2Qmm沟槽,清理干净,嵌填密封材料,压实刮平。
3.2.7 女儿墙外侧墙面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 女儿墙局部开裂,按本规程第3.2.1条规定执行。
3.2.7.2 女儿墙根部水平贯通的裂缝,应先在女儿墙与屋面连接阴角处剔凿出宽度20mm~40mm,深度不应小于30mm的阴角缝,清除缝内浮灰、杂物,按本规程第3.2.1条维修墙面裂缝。
必要时亦可拆除、重砌女儿墙并恢复构造防水。
3.2.8 墙面大面积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8.1 清水墙面灰缝渗漏,应剔除并清理渗漏部位的灰缝,剔除深度为15~20mm,浇水湿润后,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勾缝,·沟缝应密实,不留孔隙,接搓平整,渗漏部位外墙应喷涂无色或与墙面相似色防水剂二遍。
3.2.8.2 当墙面(或饰面层)坚实完好,防水层起皮、脱落、粉化时,应清除墙面污垢、浮灰,用水冲刷,干燥后,在损坏部位及其周围150mm范围喷涂无色或与墙面相似色防水剂或防水涂料二遍。损坏面积较大时,可整片墙面喷涂防水涂料,喷涂应符合本规程第3.2.1.2款的规定。
3.2.8.3 面层风化、减蚀、局部损坏时,应剔除风化、碱蚀、损坏部分及其周围100~200mm的面层,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刷基层处理剂,用1:2.5聚合物水泥砂浆抹面二遍,粉刷层应平整、牢固。
3.3 混凝土墙体
3.3.1 混凝土墙体渗漏的维修应先查清墙体板缝、板面、节点的渗漏部位,分析渗漏原因,制定修缮方案。
3.3.2 预制混凝上墙板结构墙体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 墙板接缝处的排水槽、滴水线、挡水台、披水坡等部位渗漏,应将损坏及周围酥松部分剔除,用钢丝刷清理,冲水洗刷干净,基层干燥后,涂刷基层处理剂一道,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补修粘牢。防水砂浆勾抹缝隙,新旧缝隙接头处应粘结牢固,横平竖直,厚薄均匀,不得有空、漏。
3.3.2.2 墙板垂直、水平、十字缝恢复空腔构造防水时,应将勾缝砂浆剔除、疏通、排除空腔内堵塞物,冲水洗刷清理干净。缝内移位的塑料条、油毡条应调整恢复至设计位置,损坏、老化部分应更换,板缝护面砂浆应分2-3次勾缝,用力适度,避免塑料条、砂浆挤入空腔内。十字缝的四方必须保持痛畅,勾缝时,缝的下方应留出与空腔连通的排水孔。
3.3.2.3 墙板垂直、水平、十字缝空腔构造防水改为密封材料防水时,应剔除原勾缝砂浆,清除空腔内填塞的塑料条、油毡条、砂浆、杂物,用钢丝刷冲水洗刷干净。缝隙处用
1:2~1:2.5水泥砂浆填实找平,缝槽应平直,宽窄、深浅一致。对于双槽双腔构造缝宜采用压送设备,灌注水泥砂浆嵌填找平,填背衬材料后,应用基层处理剂涂刷缝两侧,待干燥后分二次嵌入密封材料,嵌入深度为缝宽的0.5~0.7倍,操作方向宜由左至右,由下至上,接头呈斜搓。
封贴保护层应按外墙装饰要求镶嵌各类面砖或砂浆着色勾缝,保护层可直接用涂膜层作粘结层,亦可在涂膜固化干燥后进行,应符合本规程第3.3.2.5款的规定。
3.3.2.4 墙板垂直、水平、十字缝防水材料损坏,应凿除接缝处松动、脱落、老化的嵌缝材料,清理并冲水刷洗。待基层干燥后,用与原嵌缝材料相同或相容的密封材料补填嵌缝,厚薄均匀一致,粘贴牢固,新旧接槎平直,无空、漏。封贴保护层应符合本规程第3.3.2.5款的规。
3.3.2.5 墙板板面渗漏,板面风化、起酥部分应剔除,冲水清理干净,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分层抹补,压实收光,表面应采用无色或与原墙面相似色防水剂喷涂二遍。板面蜂窝、孔洞周围松动的混凝土应剔除,清理干净,冲水湿透,灌注C20细石混凝土,用钢钎插入捣实养护,待干硬后用1:2水泥砂浆压实找平,嵌填密封材料及封贴保护层应符合本规程第3.3.2.3款的规定。
高层建筑或外墙为高级装饰的混凝土墙板渗漏宜采用外墙内侧堵水维修,其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理基层:铲除墙面渗漏部位的粉刷层,裸露出混凝土墙板板面,清理平整、干净,铲除范围应大于渗漏周边300mm;
(2)找平层:墙面浇水湿透,用水泥拌合聚合物制成的腻子嵌补,应平整、干燥;
(3)防水层:冷涂基层处理剂一道,干燥后涂刮二道密封材料。第一道厚度为1.5~1.8mm,待涂膜固化干燥后,涂刮第二道,厚度为1.0~1.2mm,二道涂层操作应相互垂直,涂刮范围应大于渗漏周边150mm;
(4)粘结过渡层:第二道涂膜完成后,应在涂层表面均匀铺撒中粗砂粘,用铁板轻压,使砂粘既粘结牢固,又不能穿破涂膜层。
(5)保护、装饰层:待涂膜完全干燥固化后,选择与原内墙相同或相近的材料与色泽,用1:2水泥砂浆作粘结层,补修装饰面层。
3.3.2.6 上、下墙板连接处,楼板与墙板连接处座浆灰不密实、风化、酥松引起的渗漏,宜采用内堵水维修,应剔除松散座浆灰,清理干净,浇水湿透。防水砂浆分次嵌缝压平,空隙部位较深、人工操作困难时宜采用压力灌浆,灰浆应密实,填满空隙,最后应用密封材料分二次嵌缝。
3.3.3 现浇混凝土墙体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3.1 现浇混凝土墙体施工缝渗漏,可采用在外墙面喷涂无色透明或墙面相似色防水剂或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mm。
3.3.3.2 现浇混凝土墙体外挂摸板穿墙套管孔渗漏,宜采用外墙外侧的维修方法,亦可采用外墙内侧的维修方法。
维修时原孔洞中嵌填的砂浆及浮灰、杂物等应清除干净,重新嵌填的密封材料与孔壁应粘牢封严。外墙内侧维修应在混凝土内墙面上涂刷防水涂料,涂刷直径应比套管孔大400mm,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mm。
3.4 质量要求
3.4.1 墙体修缮后不得出现渗漏水现象,应在完工3d后进行检验。墙面冲水或雨淋2h无渗漏水。
3.4.2 抹面、嵌填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不得有皱折、孔鼓、气泡、流淌、脱皮和开裂。
3.4.3 缝隙、孔洞应嵌填密实,表面平整,接槎牢固,嵌填深度应为缝宽的0.5-0.7倍。
3.4.4 伸缩缝、分格缝的宽度、深度应均匀、平整、整齐,横平竖直畅通。
3.4.5 修缮后,墙面颜色和外观与 原墙面应协调。4 厕浴间渗漏修缮工程4.1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房屋厕浴间的楼地面、前面及与设备交接部位的渗漏修缮工程。
4.1.2 修缮前,应对厕浴间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漏水点,针对渗漏原因和部位,制定修缮方案。
4.1.3 检查管道与楼面或墙面的交接部位,卫生洁具等设施与楼地面交接部位,地漏部位。楼面、墙面及其交接部位,所产生的渗漏现象。
4.1.4 维修防水层时,先做附力层,管根应嵌填密封材料封严。
4.1.5 修缮选用的防水材料,其性能应与原防水层材料相容。
4.2 楼地面
4.2.1 裂缝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大于2mm的裂缝,应沿裂缝局部清除面层和防水层,沿裂缝剔凿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的沟槽,清除浮灰、杂物,沟槽内嵌填密封材料,铺设带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并与原防水层捂接封严,经蓄水检查无渗漏再修复面层。
4.2.1.2 小于2mm的裂缝,可沿裂缝剔除4mm宽面层,暴露裂缝部位,清除裂缝浮灰、杂物,铺设涂膜防水层,经蓄水检查无渗漏,再修复面层。
对于小于0.5mm裂缝,可不铲除地面面层,清理裂缝表面后,沿裂缝走向涂刷二遍宽度不小于100mm的无色或浅色合成高分子涂膜防水层。
4.2.2 地面倒泛水和地漏安装过高造成地面积水时,应凿除相应部位的面层,修复防水层,再铺设面层并重新安装地漏。地漏接口和翻口外沿嵌填密封材料时,应堵严。
4.2.3 管道穿过楼地面部位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 穿过楼地面管道的根部积水渗漏,应沿管根部轻剔凿出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的沟槽,清理浮灰、杂物后,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并在管道与地面交接部位涂刷管道高度及地面水平宽度均不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1mm无色或浅色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4.2.3.2 管道与楼地面间裂缝小于1mm,应将裂缝部位清理干净,绕管道及管道根部地面涂刷两遍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其涂刷管道高度及地面水平宽度均不应小于100mm,涂膜厚度不应小于1mm。
4.2.3.3 因穿过楼地面的套管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水,应更换套管,对所设套管要封口,并高出楼地面20mm以上,套管根部要密封,如仍渗漏可按本规程第4.2.3.1款或第4.2.3.2款的规定进行修缮。
4.2.4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缝渗漏,应将裂缝部位清理干净,涂刷带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平面及立面涂刷范围均应大于100mm。
4.2.4.2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酥松等损坏,应凿除损坏部位,用1:2水泥砂浆修补基层,涂刷带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平面及立面涂刷范围应大于100mm。新旧防水层搭接宽度(压槎宽度)不应小于50-80mm;压槎顺序要注意流水方向。按本规程第款的规定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涂膜防水层,封严贴实。
4.2.5 楼地面防水层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1 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翻修时,应将面层及原防水层全部凿除,清理干净后,在裂缝及节点等部位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4.2.4条的规定进行防水处理,涂刷基层处理剂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重做防水层,防水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做面层。
4.2.5.2 采用防水涂膜翻修时,面层清理后,基层应牢固、坚实、平整、干燥。平面与立面相交及转角部位均应做成圆角或弧形。卫生洁具、设备、管道、(件)应安装牢固并处理好固定预埋件的防腐、防锈、防水和接口及节点的密封。铺设防水层前,应先做附加层。做防水层时,四周墙面涂刷高度不应小于100mm。在做二层以上涂层施工时,涂层间相隔时间,应以上一道涂层达到实干为宜。
4.3 墙面
4.3.1 墙面粉刷起壳、剥落、酥松等损坏部位应凿除并清理干净后,用1:2防水砂浆修补。
4.3.2 墙面裂缝渗漏的维修应符合本规程第3.2.1条的规定。
4.3.3 涂膜防水层局部损坏,应清除损坏部位,修整基层,补做涂膜防水层,涂厢范围应大于剔除周边50~80mm。裂缝大于2mm时,必须批嵌裂缝,然后再制懒水涂料。
4.3.4 穿过墙面管道根部渗漏,宜在管道根部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涂刷二遍。管道根部空隙较大且渗漏水较为严重时,应按本规程第4.2.3.1款规定处理。
4.3.5 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够引起的惨漏,维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 维修后的防水层高度应为:
淋浴间防水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浴盆临墙防水高度不应小于800mm;
蹲坑部位防水高度应超过蹲台地面400mm。
4.3.5.2 在增加防水层高度时,应先处理加高部位的基层,新旧防水层之间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
4.3.6 浴盆、洗脸盆与墙面交接处渗漏水,应用密封材料嵌缝密封处理。
4.4 给排水设施
4.4.1 设备功能性渗漏维修及给排水管道节点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 设备必须完好,安装牢固。所有固定管件、预埋件均应做防水、防锈处理。
4.4.1.2 设备堵塞应疏通,管道节点渗漏应予以排除。
4.4.1.3 设备、管道维修时应注意保护已有防水层。维修工程结束后,必须检查与设备、管道接合部位的防水,如有损伤,应按本规程第4.2节和4.3节有关规定处理。
4.4.2 卫生洁具与给排水管连接处渗漏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2.1 便器与排水管连接处漏水引起楼地面渗漏时,宜凿开地面,拆下便器。重新安装便器前应用防水砂浆或防水涂料做好便池底部的防水层。
4.4.2.2 便器进水口漏水,宜凿开便器进水口处地面进行检查。皮碗损坏应更换,更换的皮碗,应用14号铜丝分两道错开绑扎牢固。
4.4.2.3 卫生洁具更换、安装、修理完成、经检查无渗漏水后,方可进行其他修复工序。
4.5 质量要求
4.5.1 修缮施工完成后,楼地面、墙面及给排水设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4.5.2 楼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4.5.3 涂膜防水层应无裂缝、脱皮、流淌、起鼓、折皱等现象,涂膜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5.4 给排水设施安装应牢固,连接处应封闭严密。5 地下室渗漏修缮工程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地下室室内地面、墙体渗漏水的堵漏和修补工程。
5.1.2 查清渗漏原因,找出水源和渗漏部位,根据漏水点的位置制定堵修方案。
5.1.3 检查渗漏水可采用下列方法:
5.1.3.1 漏水量较大或比较明显的渗漏水部位,可直接观察确定。
5.1.3.2 慢渗或不明显的渗漏水,可将潮湿表面擦干,均匀撒一薄层干水泥粉,出现湿痕处,即为渗漏水孔眼或缝隙。
5.1.3.3 出现湿一片的现象时,可用速凝水泥胶浆(水泥:促凝剂=1:1)在漏永处表面均匀涂抹一薄层,再撒一层干水泥粉,表面出现湿点或湿线处,即为渗漏水部位。
5.1.4 堵修施工应避免破坏结构和完好的防水层。对结构性裂缝的渗漏水,应在结构处于稳定、裂缝不再继续扩展的情况下进行堵修施工。
5.1.5 堵漏的原则是先把大漏变小漏,缝漏变点漏,片漏变孔漏,逐步缩小渗漏水范围,最后堵住漏水。
堵漏施工顺序应先堵大漏、后堵小漏;先高处、后低处;先墙身、后底板。
5.1.6 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1.6.1 防水混凝土,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抗渗标号应高于原防水设计要求。掺用的外加剂宜采用防水剂、减水剂、加气剂及膨胀剂等。
水泥砂浆宜掺外加剂或使用膨胀水泥的水泥砂浆,其配合比应就材料组成按有关规定执行。
5.1.6.2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密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弹塑性、粘结性、抗渗透性、耐腐蚀性及施工性能。
5.1.6.3 注浆材料应具有抗渗性高、粘合力强、耐久性好及良好的可灌性。
5.1.7 渗漏墙面、地面堵修部位的松散石子、浮浆等应清除,堵修部位的基层必须牢固,应用水冲刷干净。阴阳角处应做成半径为50mm的圆角,严禁在阴阳角处留搓。
5.2 防水混凝土结构
5.2.1 混凝土裂缝渗漏水的堵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 水压较小的裂缝可采用速凝材料直接堵漏。堵修时,应沿裂缝剔出深度不小于30mm、宽度不小于15mm的U形沟槽。用水冲刷干净,应用水泥胶浆等速凝材料填塞,挤压密实,使速凝材料与槽壁紧密粘结,其表面且低于板面不应小于15mm。经检查无渗漏后,用素浆、砂浆沿沟槽抹平、扫毛,并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做防水层。
5.2.1.2 水压较大裂缝,可在剔出的沟槽底部沿裂缝放置线绳,用水泥胶浆等速凝材料填塞并挤压密实。抽出线绳,使漏水顺线绳流出后进行堵修。裂缝较长时,可分段堵塞,段间留20mm空隙,每段用胶浆等速凝材料压紧,空隙用包有胶浆钉于塞住,待胶浆快要凝固时,将钉子转动拔出,钉孔采用孔洞漏水直接堵塞的方法堵住。堵漏完毕,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做好防水层。
5.2.1.3 水压较大的裂缝急流漏水,可在剔出的沟槽底部每隔500~1000mm扣一个带有圆孔的半圆铁片,把胶管插入圆孔内,按裂缝渗漏水直接堵塞法分段堵塞。漏水顺胶管流出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拔管堵眼,抹好防水层。
5.2.1.4 局部较深的裂缝且水压较大的急流漏水,可采用注浆堵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裂缝处理:沿裂缝剔成V形边坡沟槽,用水冲刷,清理干净;
(2)布置注浆孔:注浆孔位置宜选择在漏水旺盛处及裂缝交叉处,其间距视漏水压力、漏水量、缝隙大小及所选用的注浆材料而定,间距宜500~10001mm。注浆孔应交错布置,注浆嘴用速凝材料稳牢于孔洞内。
(3)封闭漏水部位:混凝土裂缝表面及注浆嘴周边应用速凝材料封闭,各孔应畅通,应试注检查封闭情况;
(4)灌注浆液:确定注浆压力后(注浆压力应大于地下水压力),注浆应按水平缝自一端向另一端、垂直缝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当浆液注到不再进浆、且邻近灌浆嘴冒浆时,应立即封闭,停止压浆,按此依次灌注直至全部注完;
(5)封孔:注浆完毕,经检查无渗漏现象后,剔除注浆嘴堵塞注浆孔,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防水面层。
5.2.2 混凝上表面蜂窝、麻面渗漏水,应先将酥松、起壳部分剔除,堵住漏水,排除地面积水,清除污物,其维修方法宜符合下列要求:
5.2.2.1 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处深度大于10mm,剔成慢坡形,表面凿毛,用水冲刷干净。面层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至板面齐平。
5.2.2.2 混凝土蜂窝孔洞,维修时应剔除松散石子,将蜂窝孔洞周边剔成斜坡并凿毛,用水冲刷干净。表面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后,用比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细石混凝土或补偿收缩混凝土填补捣实,养护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至板面找平,抹压密实。
5.2.2.3 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剔凿深度不应小于15mm,清理并用水冲刷干净。表面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至板面齐平。
5.2.3 混凝土孔洞漏水的堵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 水压较小(水位在2~4mm)、孔洞较大时,采用速凝材料堵漏。漏水孔洞应剔成圆槽,用水冲刷干净,面层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后,应用速凝材料按本规程第5.2.1.1款的要求堵塞。经检查无渗漏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至板面齐平。
5.2.3.2 水压较高(水位在2~4mm)、孔洞较大时,采用管引水堵漏。将引水管穿透卷材层至碎石内引走孔洞漏水,用速凝材料灌满孔洞,挤压密实,表面应低于结构面不小于15mm。堵塞完毕,经检查无渗漏水后,拔管堵眼,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至板面齐平。
5.2.3.3 孔洞漏水水压很大时(水位在4m以上),采用木楔等堵塞孔眼。将水止住,用速凝材料封堵,经检查无渗漏水后,应用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压密实至板面齐平。
5.3 水泥砂浆防水层
5.3.1 防水层局部泅渗漏水,应剔除泅渗部分并查出漏水点,按本规程第5.2节的有关规定堵漏,经检查无渗漏水后。重新铺抹防水层补平。
5.3.2 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应剔除空鼓处水泥砂浆,沿裂缝剔成凹槽。混凝土裂缝应按本规程第5.2.1条规定堵漏。砖砌体结构应剔除酥松部分并清除污物,采用下管引水的方法堵漏。经检查无渗漏后,重新抹防水层补平。
5.3.3 防水层阴阳角处渗漏水,可按本规程第5.2.1.1款或第5.2.1.2款的规定堵修,阴阳角的防水层应抹成圆角,抹压应密实。
5.4 特殊部位
5.4.1 变形缝渗漏水的堵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1 埋人式止水带变形缝渗漏水,宜按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堵漏。
变形缝两侧基面应洁净、干燥,重新埋人止水带。
5.4.1.2 后埋式止水带(片)变形缝渗漏水,应全部剔除覆盖层混凝土及止水带(片),按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堵漏,更换止水带。
5.4.1.3 粘贴式胶片变形缝渗漏水,应将混凝土或水泥砂浆覆盖层及粘贴的胶片全部剔除,按本规程第5.2.4条的规定堵漏。
重新粘贴胶片时,基面应平整、干燥。涂刷胶粘剂应均匀,待胶粘剂不粘手时方可粘贴胶片。胶层溶剂挥发后,应用细石混凝土或抹水泥砂浆覆盖,覆盖层中间应用隔离材料隔开。
5.4.1.4 涂刷式胶片变形缝渗漏水,可按本规程第5.4.3条的要求处理,重新作涂刷式胶片。
5.4.2 施工缝出现渗漏水,应按本规程第5.2.1条或第5.2.3条的规定堵修。
防水层的施工缝应留成阶梯形搓。接搓处施工时,应先在原搓面上涂刷一道防水剂或水泥净浆,再分层接槎,最后一层应抹实压光。
5.4.3 预埋件周边渗漏水,应将其周边剔成环行沟槽,清除预埋件锈蚀,清洗干净并用水冲刷沟槽后,堵修应采用嵌填密封材料、填塞速凝材料或灌注浆液等方法。
对于因受振而造成预埋件周边出现的渗漏水,宜拆除预埋件,将预埋位置剔成凹槽,在替换的混凝土预制块表面抹防水层后稳牢于凹槽内,周边应用速凝材料堵塞嵌实,分层铺抹防水层补平。
5.4.4 管道穿墙(地)部位渗漏水的堵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5.4.4.1 常温管道穿墙(地)部位渗漏水,应沿管道周边剔成环行沟槽,用水冲刷干净,宜用速凝材料堵塞严实,经检查无渗漏后,表面分层抹压掺外加剂水泥砂浆与基面嵌平;亦可用密封材料嵌缝,管道外250mm范围涂刷涂膜防水层。
5.4.4.2 热力管道穿透内墙部位渗漏水,可采用埋设预制半圆套管的方法,将穿管孔剔凿扩大,在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处用石灰麻刀或石棉水泥等填充料嵌填,套管外的空隙处应用速凝材料堵塞。
5.4.4.3 热力管道穿透外墙部位渗漏水,应先将地下水位降至管道标高以下,宜采用设置橡胶止水套的方法,并做好嵌缝、密封处理。
5.5 质量要求
5.5.1 地下室堵漏修补后不得有渗漏泅湿现象,出现渗漏应重做。
5.5.2 堵漏修补部位必须清理干净,用水冲刷,基面应凿毛、牢固,不得酥松不牢及有污物。
5.5.3 构造转角处应作成圆角,并有附加层。
5.5.4 施工缝、变形缝、套管、穿墙(地)预埋件等渗漏部位,应封堵严密。
5.5.5 铺抹水泥砂浆防水层应紧密,表面不得起砂,各层间结合应牢固、无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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